为有效解决村级公共文化设施“有人理事”问题,保障基层群众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,高坪区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主动作为、积极创新,探索推行文化协管员制度,分别为全区352个行政村各选聘了一名文化协管员,利用民间资源有效地弥补了文管力量,增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力。
一、严格选聘,配强文化协管员队伍。出台《高坪区关于做好村文化协管员招募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文化协管员选聘要求。一是严格选聘标准。思想素质作为第一标准,业务技能作为基本标准,心怀爱心作为保障标准。文化协管员必须具备有坚定的政治素质,有一定的文化艺术特长,优先考虑民间艺人、文化能人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,同时具备有足够时间和热爱公益文化事业的热情。二是严格选聘程序。采取个人自荐或村(社区)推荐、乡镇(街道)考察、公示、区文广体局审核、统一岗前培训考核的方式,择优选聘文化协管员,并签定文化协管服务协议,颁发文化协管员证书。
二、明确职责,压实文化协管员责任。印发《村级文化协管员工作职责》,明确文化协管员工作职责。重点是加强本村文化体育阵地、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,组织开展好村民喜欢的文艺演出、艺术培训、文化讲座、全民阅读、体育健身等活动,常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。
三、强化培训,提升文化协管员能力。制定了《村级文化协管员培训制度》,采取定期全员培训与不定期分片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,本着“干什么,学什么;缺什么,补什么;差什么,练什么”的原则,紧扣村级文化工作实际,精选公共文化保障法解读、群众文化活动策划组织、农村群众文化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,提升文化协管员先进文化“传播者”能力、文化建设“组织者”能力和文化产业发展“推动者”能力。
四、考核奖惩,激发文化协管员活力。探索实施津贴分配、日常督查、年度表彰等措施,完善文化协管员考核激励机制,增动力、施压力、激活力。一是落实物质待遇。把文化协管员经费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,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文化协管员每月工资补贴100-200元。同时,按其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月工作补贴150-300元;二是强化日常考核。文化协管员接受乡镇(街道)文化站、村委会双重日常管理考核,区文广体局采取定期督查、不定期明察暗访等方式,对文化协管员进行督查,对不胜任、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重新调聘;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文化协管员给予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。